泉州晚報社APP-泉州通客戶端1月8日訊(記者王蕾 通訊員集法宣)原籍福建連城的小林(化名)是一名“90后”大學(xué)畢業(yè)生。就在同齡人都為工作忙碌奔波的時候,小林卻被集美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處罰金一千元,而罪名是搶劫罪。
事情還得從頭說起。1990年出生的小林大學(xué)畢業(yè)后,就來到廈門找工作,暫住在廈門市集美區(qū)。但小林不肯腳踏實地做事,畢業(yè)兩三年了也未能找到合適的工作,基本處于無業(yè)狀態(tài)。一方面沒有經(jīng)濟來源,另一方面一日三餐都得花錢,小林手中僅有的一點積蓄很快花得差不多了。眼看手頭拮據(jù),小林卻不愿出門打工養(yǎng)活自己,而是動起了歪腦筋。
去年7月的一個凌晨,小林帶著一把水果刀來到大街上,剛好看到一名摩的司機獨自一人在路邊候客。“快把錢交出來!”小林壓低聲音,拿著水果刀架在司機的脖子上,威脅其將錢交出,“不拿出來就捅了你!”司機見狀趕緊跳車逃跑,小林就從摩托車上的一個袋子內(nèi)拿走了60元,轉(zhuǎn)身逃走。而那摩的司機逃跑后,趕緊招呼朋友一起來抓人,一群人將小林追到了一個交叉路口,將其逼在一輛皮卡車下。之后,民警到場將小林逮捕。
歸案后,小林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rèn)不諱。法院審理后認(rèn)為,小林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強行劫取他人錢款60元,其行為已構(gòu)成搶劫罪。最終,法院對小林做出了以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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