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發(fā)生的,2月2日下午,市民王女士走在青華社區(qū)華林路時,一名男子從她身后沖過來,要搶她的手提包。王女士反應(yīng)很快,跟對方拉扯起來,雙方均摔倒在地。
嫌犯胡某很快爬起,撿起手提包,往江濱路溝頭方向逃竄,就在王女士邊追邊喊搶劫時,一名路人聽聞,也跟著追了過去。
這個見義勇為的人叫做李輝達,是一名退伍軍人。
當時李輝達騎車追了兩三百米后,將搶匪逼停倒地。倒地后,歹徒將隨身攜帶的一把水果刀和搶來的手提包一起扔到河邊的花圃里,爬起來想繼續(xù)跑。
見狀,李輝達馬上下車追過去將對方按倒在地,其他路人趕到,一起將搶匪控制住,并移交給接警后趕來的民警。
經(jīng)公安機關(guān)調(diào)查取證,李輝達的行為符合《福建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第三條規(guī)定,被確認為見義勇為。
責任編輯:鄭梅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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