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獲悉,2021年全市補充耕地任務7000畝。其中,6480畝由自然資源部門通過實施土地綜合整治、生態(tài)修復等項目落實;520畝由農業(yè)農村部門通過高標準農田建設等項目落實。
據介紹,補充耕地任務包括補充耕地面積、補充水田面積和旱地改水田提質改造面積等三項指標?!锻ㄖ芬?,要嚴格項目建設標準。補充耕地項目立項選址要對接生態(tài)保護及各類保護區(qū)紅線、三調成果等,不逾越紅線開發(fā)。禁止在坡度大于25度的地塊進行補充耕地項目立項、開發(fā)建設。各地要規(guī)范補充耕地項目設計,嚴格執(zhí)行基建程序和建設標準,強化對補充耕地項目實施的全程監(jiān)管,新增和改造耕地盡量利用建設占用耕地剝離的耕作層表土改善耕地土壤條件,確保補充耕地質量符合標準要求。
《通知》提出,要補齊新增水田和旱改水短板。各地要針對水田和旱改水缺口較大的問題,積極開展土地整治項目新增水田工作,加強土地開發(fā)、舊村復墾項目水利灌溉設施和土壤質量建設。鼓勵高標準農田建設結合實施土地平整,將擬建設區(qū)域周邊零星非耕地地塊納入建設范圍,對區(qū)域內具備條件的旱地增加灌溉設施提質改造為水田,并實施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增加新增耕地、水田數量,提高耕地質量。對建成的高標準農田,符合劃定要求的,要劃為永久基本農田儲備區(qū)或永久基本農田。
同時,《通知》明確,要強化跟蹤督促考核。市自然資源局要牽頭組織農業(yè)農村、財政等相關部門,按照各地年度補充耕地實施方案既定的任務和時間節(jié)點,對工作不落實、措施不到位、未按期完成建設任務的,及時予以通報,責令限期整改,并按規(guī)定追究責任。違法建設占用耕地的,追加相關地區(qū)下一年度相應補充耕地任務。超額完成年度補充耕地任務的,超額部分可結轉用于下一年度考核;超額完成補充水田任務的,超額部分可用于沖抵旱地改水田提質改造任務。(記者 吳靜芳)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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