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寧化縣人民法院開庭對羅某非法集資案進行宣判,羅某犯非法集資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這是寧化縣法院判決的首起非法集資罪案。
2008年至2014年5月,被告人羅某先后在沙縣、寧化等地進行房地產(chǎn)開發(fā)投資。因為資金需求量大,自身資金無法滿足需要,他以支付高息為誘餌,通過口口相傳的方式,非法向鐘某、謝某等80多人非法集資人民幣1億3936.5萬元。這期間,他只歸還利息及本金8444.6386萬元,造成他人損失5539.5614萬元。2014年10月6日,羅某被寧化縣公安局抓獲歸案。
寧化法院提醒廣大市民,投資有風險,集資和投資活動必須依法依規(guī)進行,投資者千萬不能被高利回報誘惑下的非法集資行為蒙騙。
責任編輯: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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