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湖南省高院回應“判決書多處筆誤”:已嚴肅處理相關法官)
2019年4月12日,有媒體報道《“20萬”畝地之爭湖南高院一判決書現317處筆誤》、《湖南高院一判決書現317處筆誤背后:新證據曝光最高檢受理抗訴申請》。
湖南省高院向記者回應說,該案系湖南省高院受理的長沙金霞開發(fā)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霞公司)與長沙市交通運輸局及第三人長沙江灣科技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灣公司)、第三人湖南龍驤交通發(fā)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糾紛一案。
2014年12月11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2013)湘高法民一初字第4號民事判決,金霞公司和江灣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在二審期間,發(fā)現該判決存在諸多文字錯誤,湖南省高院于2015年11月10日以補正裁定的方式對該判決書中的23處(含重復出現的)錯誤予以糾正,同時啟動了問責程序,對承辦該案件的法官進行了嚴肅處理,并登門向當事人道歉。
為了杜絕此類情況再次發(fā)生,湖南省高院在全院開展了警示教育,就保障法律文書質量采取了一系列舉措,定期開展案件評查活動。
湖南省高院表示,將深刻吸取此事的教訓,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狠抓辦案質量,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60畝土地變20萬畝?湖南高院一判決書現317處錯誤
60多畝土地在判決書上搖身一變成了20萬畝,橫跨四?。?ldquo;38891407元”判成“38891407萬元”,幾千萬債務瞬間上升至天文數字;“建行五一路支行”代替“工行五一路支行”陷入官司。這些“筆誤”來自2014年12月11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出具的一份民事判決書。這份33頁的判決書竟然出現了317處筆誤,平均每頁出錯多達9.6個。
責任編輯:陳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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