錘子科技CEO羅永浩日前被執(zhí)行限制消費令。
11月3日,觀察者網查詢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發(fā)現,10月30日,丹陽市人民法院向北京錘子數碼科技有限公司(下稱:錘子科技)頒發(fā)“限制消費令”:由于該公司未按執(zhí)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對錘子科技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并限制該公司及該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羅永浩不得實施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ǘ┰谛羌壱陨腺e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ㄈ┵徺I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ㄋ模┳赓U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糜?、度假;
?。ㄆ撸┳优妥x高收費私立學校;
?。ò耍┲Ц陡哳~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ň牛┏俗鳪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據悉,限制消費令限制高消費的目的是為了防止財產減損。限制消費令顯示,立案日期為2019年9月4日。
限制消費令還稱,“如你單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述行為的,可以向本院提出申請。如你單位因經營必需而進行前述禁止的消費活動的,應當向本院提出申請,獲批準后方可進行。”
“如違反限制消費令,經查證屬實的,本院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guī)定,予以罰款、拘留;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黃小群
特別聲明:本網登載內容出于更直觀傳遞信息之目的。該內容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該內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權利,請及時與ts@hxnews.com聯系或者請點擊右側投訴按鈕,我們會及時反饋并處理完畢。
- 羅永浩限制消費令怎么回事? 羅永浩被限制消費回應說了什么2019-11-04
- 羅永浩限制消費令怎么回事?羅永浩被限制消費真的嗎本人回應說了什么2019-11-04
已有0人發(fā)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