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觀新聞記者 張香梅
17歲女子因沒有生產經驗,廁所產子后見男嬰沒有反應,將男嬰及胎盤裝進塑料袋里丟進垃圾桶。
湖南省麻陽苗族自治縣,17歲女子馮青青(化名)因不想家人知道自己懷孕,在出租房廁所內產下一名男嬰后,誤以為是死嬰,沒有對男嬰采取搶救措施。次日凌晨,女子將裝男嬰及胎盤的塑料袋丟棄至垃圾桶。近日,湖南省麻陽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馮青青因疏忽大意,過失致人死亡,依法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據麻陽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20年4、5月份,被告人馮青青知道自己懷孕后,因不想家里人知道,整個孕期未告知家人也未到醫(yī)院進行過孕檢。
2021年1月5日21時許,被告人馮青青在麻陽縣錦和鎮(zhèn)租住房廁所內順產下一名男嬰,因沒有生產經驗,見該男嬰沒有任何反映,未對該男嬰進行檢查也未對該男嬰采取搶救措施便認為該男嬰是死嬰,同時,馮青青怕家里人知道此事,也未叫家人幫忙救治或撥打120,而是用一個塑料袋將該男嬰及胎盤和臍帶一同裝起來放在廁所的凳子上,其因生產致使頭暈,馮青青將裝男嬰的塑料袋擺放到其臥室的凳子上后,便躺床上睡著了。
次日凌晨,馮青青醒來后發(fā)現(xiàn)該男嬰身體已冰冷,沒有生命體征,就將該男嬰裝進垃圾簍里的塑料袋子并系緊塑料袋口子,于當日8時許將裝有男嬰的塑料袋丟到錦和鎮(zhèn)政府大門口邊上的垃圾桶內。經鑒定,該男嬰為低溫及臍帶未處理至呼吸循環(huán)功能衰竭而死亡。
歸案后,被告人馮青青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并簽署了認罪認具結書。
正觀新聞記者了解到,馮青青出生于2003年8月16日,犯罪時未滿十八周歲。
法院認為,被告人馮青青因疏忽大意,過失致人死亡,其行為已觸犯國家刑律,應當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馮青青犯罪時未滿十八周歲,依法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依照相關法律,被告人馮青青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編輯:馬少劍
統(tǒng)籌:石闖
責任編輯:端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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