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某娛樂公司代表李某性侵多名練習生
網(wǎng)易娛樂 1 月 11 日報道 據(jù)韓國媒體報道,韓國某娛樂公司代表李某近日因性侵多名練習生而被法院判處了五年有期徒刑。
李某 2013 年就曾因強制猥褻練習生而被判處 3 年半的有期徒刑,在 2015 年刑滿出獄后,李某又重操舊業(yè)成立了娛樂公司,并謊稱替電視劇選拔配角,威逼利誘三名練習生,多次對她們實施了性侵。此外,李某還以管理費等名目向練習生們騙取了共 2 億 500 萬韓元(約人民幣 120 萬元)。
負責此案的法官在判決時表示,李某作為有犯罪前科的人再次犯罪,而且其罪行非常惡劣,因此法院決定加重判罰,判其五年有期徒刑。此外,李某在出獄后還需要公布個人情報七年,并且十年內(nèi)不得在兒童青少年相關(guān)行業(yè)就職。
責任編輯:陳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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